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数智时代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教学新形态新模式,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与学习效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决定,在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教学试点课程建设基础上,启动我校第二批研究生人工智能课程(以下简称“AI+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大模型、大数据、虚拟现实等 AI 技术对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质量,为研究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迭代更新课程建设应用场景,包含但不限于智能教案、知识图谱与能力图谱构建、资源检索、数字人、智能体协作等。
本批次拟建设10门研究生“AI+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原则上需在2027-2028学年投入使用。
二、申报范围
1.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融合课程:具备明显学科特色的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融合课程,申报课程须为现行培养方案中已有的专业必修课,课程教学内容须兼具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融合相关理论和实践环节,且须包含人工智能技术在本学科专业中的实际应用案例;
2.农业领域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优先立项适用于农业和生命科学领域的人工智能通识课程;
3.AI赋能研究生科研创新课程:优先立项AI赋能研究生开展选题、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AI科研认知与大模型应用全景、AI辅助选题与文献分析、AI辅助数据分析与科研绘图、科研智能体搭建与流程固化、AI合规发表与学术伦理等。
拟申报的农业领域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AI赋能研究生科研创新课程可以为现行培养方案中已有的课程,也可为新增课程,立项后将作为公共选修课纳入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足够的积极性和充沛的精力投入项目建设,确保建设内容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课程建设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4.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 1 项。
四、支持措施及建设要求
1.批准立项课程由学校提供课程建设经费,课程立项建设完成投入教学后将给予一定教学工作量认定,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
2.研究生院将组织课程建设团队与建设平台技术团队进行对接,交流课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双方工作内容等,对课程建设团队进行培训。
3.各二级培养单位对研究生“AI+课程”负主体建设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推进落实课程建设。鼓励二级培养单位对立项建设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配套支持。
4.伴随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课程建设团队应坚持以生为本,对课程持续进行优化迭代,研究生院将对课程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对课程教学效果较好的,将列入持续提升计划,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该课程负责人申报全校各类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资格。
5.为使项目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效应,申报人须在申报材料中签署授权声明,同意在其项目获得立项的情况下,建设成果可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广。
6.鼓励教师将各类科研成果引入课程建设,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提升课程建设实效。
五、工作程序
1.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AI+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 1),提交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
2.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排序推荐,填写审核意见和汇总表(附件 2),报研究生院。二级培养单位初审时,应对课程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建设团队成员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审查,签署立项后需确保按时完成课程建设的学院/单位承诺函,并指明具体负责人。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拟立项建设课程名单,经公示后予以立项。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 10月 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签字盖章 pdf 版)发送至邮箱:wangmin@njau.edu.cn,将申报书纸质版(2 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地址:滨江校区行政楼 B306或卫岗校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207。
联系人:王老师,84395392。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AI+课程”建设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AI+课程”建设申报学院汇总表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