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发〔2018〕420号),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在南京农业大学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在此时间外的论文原则上不得参评。因学校从2023级开始进行专业学位硕士学制调整,上述时间段全日制专业学位授予人数较少,故本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不参评,纳入下一年度参评。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评选数量
本年度共评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0篇、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50篇。
三、名额分配
本年度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总数不超过135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60篇,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75篇,各学位分委员会可推荐名额如下:
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所属分会 |
推荐名额 |
合计 |
博士 |
学术型硕士 |
农学分会 |
8 |
10 |
18 |
植保分会 |
7 |
6 |
13 |
资环分会 |
6 |
7 |
13 |
园艺分会 |
6 |
7 |
13 |
动科与草业分会 |
5 |
6 |
11 |
动医分会 |
7 |
6 |
13 |
食品分会 |
4 |
5 |
9 |
生科与理学分会 |
4 |
7 |
11 |
工学与人工智能分会 |
2 |
4 |
6 |
渔业分会 |
1 |
1 |
2 |
经管与金融分会 |
4 |
6 |
10 |
公管分会 |
4 |
5 |
9 |
人文与信息分会 |
2 |
5 |
7 |
合 计 |
60 |
75 |
135 |
四、评选程序
(一) 个人申请。论文作者在学校教育管理系统内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在附件中提交学位论文pdf版(优秀论文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4日)。
(二) 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归档原文一致,没有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并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
(三)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申请者获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论文的创新点(或论文的应用价值或社会效益)、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结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统筹兼顾各学科和专业类型进行推荐,按照推荐名额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写出推荐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于6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议。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的学位论文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入选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开展,将结合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要求开展评优工作,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拟入选名单中产生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合专家评议意见,确定2026年度南京农业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开展,同时确定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六)公示。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申报、评审、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认定,即撤销其奖励,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6年6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 每篇推荐参评的学位论文,需同时报送《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 1)一份,与归档原文一致的学位论文一本。
2.《申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
对于评选范围规定的参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且填写不超过5项。
六、其他
本年度学校将对优秀学位论文不作现金奖励,仅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申请和管理审核操作流程分别参见附件3和附件4。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申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
3.南京农业大学优秀论文评选操作使用手册(学生申请) 4.南京农业大学优秀论文评选操作使用手册(管理审核)
南京农业大学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