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对“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切实改变“重立项申报、轻建设管理”现象,总结项目完成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充分发挥研究生研科与实践创新计划在学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对202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含部分2023年延期项目)。
二、组织形式
1.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邀请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专业学位需包含1位行业领域专家。
2.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科研与实践研究进一步总结提升的过程。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负责人科研与实践以及学术报告能力,本年度结题验收工作采取PPT现场报告评审方式,项目负责人汇报不少于10分钟。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各学院3月20日前报培养办备案,研究生院将进行现场督查。
3.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完成考核,相关结题材料报研究生院归档。
三、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需要项目承担人(研究生)签字、导师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项目研究内容以及导师全程指导项目实施情况,说明该项目经费规范使用支出状况。
3.各学院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重点听取汇报,检查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试验方案等的实施情况)、项目研究内容的原创点和创新点、项目关键问题的解决情况和研究目标(成果)的实现情况、项目研究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
4.结题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如实填写《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和《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总结》(附件3)。
四、材料报送
1.《结题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命名规则:所在学院-承担人学位层次(硕士/博士)-承担人姓名-项目类别(科研/实践),例:“***学院-硕士-张**-科研”。
2.《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命名规则:学院名称-结题人数,例:“**学院结题7人”。
3.结题材料的报送截至时间为4月30日前,学院统一汇总后,纸质版请报送至滨江校区行政楼B楼B306办公室,电子版压缩包请发送至邮箱:meize@njau.edu.cn。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学生和导师及时完成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3.结题验收工作将作为下一年度创新计划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将对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及导师(或指导教师)将颁发证书;对在项目评审、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成果绩效评价等方面组织有序、管理规范、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表彰;原则上,本年度未按时结题(延期)或考核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将取消下一年度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资格并影响学院申报推荐名额。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