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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籍】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 2023 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23〕13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委托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2024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

2023年9月26日-10月15日获取学信网采集码;

2023年10月7日-10月15日研究生图像采集;

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 研究生图像审核。

二、采集对象

未参与2023年5月批次图像采集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单证研究生)。

三、采集办法

1、各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应熟悉图像采集流程,在采集时间内组织本学院在校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并对校外毕业研究生进行全面告知、提醒和监督工作,在规定的图像采集时间内了解本学院的图像采集进度,对未上传照片的同学督促提醒,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图像采集工作。按照图像采集工作要求做好采集前的动员及学生培训工作,因地制宜做好拍摄现场的组织工作,做到应拍尽拍。

2、各学院通知学生提前登录学信网,获取由学信网为每个学生提供的专属加密的二维码(简称采集码),采集码中包含学生唯一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等毕业生图像采集所需的必要信息,其中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脱敏处理。学生在登录“江苏图采”小程序时,小程序会对采集码进行识别解密。

3、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请同学们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按步骤操作。

四、拍照注意事项

1. 光线:建议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或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或涂抹防晒霜。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上衣)。

6.严禁翻拍:证件照应注重真实性,严禁翻拍其他照片,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美颜处理,如有违规,学生账号将被锁定,学校管理员会每日定时进行解锁。

五、收费标准: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统一寄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为15元/人(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

重要提示: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等就业平台、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教育部对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提出严格要求,学信网中录取照片和毕业照片及国家人口库照片等信息完整且照片人像比对通过的学生,方可进行学历注册。为此,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素颜拍摄,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学历注册及上述使用。采集过程中,如有实际困难或遇到问题,可联系本学院负责老师。

附件1.如何获取学信网图像采集码

附件2. 学生用户使用指南

附件3. 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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