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聚焦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培养国家急需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实施,主要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实施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具体项目介绍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8。
二、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
(1)项目应充分体现本单位在农业农村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思路、举措,代表本单位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的实力和水平;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农业领域世界一流或以农业为优势特色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实验室,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资格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3)对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4)项目推荐人员外语水平必须符合项目选派办法要求;
(5)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重点支持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模式,要求学生回国后学用一致,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切实发挥作用。
2.具体要求
(1)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将立足国情、农情,利用高校特色学科在农业专业硕士培养发挥的作用,主要致力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的选派;
(2)项目须阐明合作模式及人才培养的具体学制安排、课程设计、特色及学成归国后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渠道等;
(3)项目须阐明中外合作方在农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开展的合作及执行情况,并介绍已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内容;
(4)项目须阐明在人才选拔机制、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学业跟踪指导、确保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及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等方面的设计与安排。
3.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1项,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鼓励同一研究领域的不同学院联合申报。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6月20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纸质+电子)、《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项目配套经费说明(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95392
电子邮箱:zhangdan8720@nja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北D408
《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及需要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