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 位于美国加州的戴维斯市, 是加州大学十所分校之中校园面积最大的学校。它是世界农业与环境科学研究和教育中心,其农业与环境科学相关的学科包括植物科学,动物科学以及农业经济和管理科学都在全美大学排名前十。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联合资助中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攻读博士学位或以联合培养博士身份开展学习和研究。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20人/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资助期限为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农业资源经济学、动物生物学、生物系统工程学、生态学、昆虫学、食品科学、园艺学与农学、水文学、植物病理学、土壤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三、资助内容
博士生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前两年的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博士生第三年到第五年的学费、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由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提供。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国留学期间不超过24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为联合培养博士提供开展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和设备。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与《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必须达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选拔标准,并获得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正式录取通知(录取通知须表明对方将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或邀请函。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1月底之前(各专业申请截止日期不同,请自行查看具体信息),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Joint Funding Program”。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月20日至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11月15日起提供咨询。
4.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 请按照《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 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
③ 向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与《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潘荣杰 联系电话:010-66093951
传 真:010-66093945 E-mail: rjpan@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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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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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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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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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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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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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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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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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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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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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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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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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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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申请时应提交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②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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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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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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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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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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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或者邀请信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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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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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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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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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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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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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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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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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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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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