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学术型学位。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工学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区工学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安排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提出调剂申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调剂信息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查看《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及复试准备工作通知》,并根据学院通知参加线下复试,预计4月8日前后开始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调剂专业
调剂考生除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和第一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相关专业具体的调剂要求(见下表),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至“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填报,所有考生一旦在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结果不得更改。调剂专业和预计调剂录取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四、其他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转为普通计划和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加分后满足调剂专业分数要求者请于4月6日前按照《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要求和地址寄至研招办,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