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份学位评定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导师、研究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现将2023年12月份学位评定时间安排及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等相关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10月11日前 |
各学院完成最后一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并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盲审评阅材料。9月28日、10月8日、10月11日为上传教育部平台送审学位论文时间,请需要盲审的研究生在送审日期的前一天将送审所需材料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并请导师审核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系统退回下一批送审。(10月11日前不含11日上传至系统并请导师审核通过的盲审论文,学位办保证初审评阅结果返回赶上12月份学位会。10月11日后安排的送审不保证结果返回赶上12月份学位会,具体安排送审日期见第4条)。 |
12月8日前 |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上报有关学位申请材料 |
12月12日前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汇总学位申请材料,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12月13日前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
12月14-18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
12月中下旬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1. 请各学院务必将上述安排通知到各位导师及研究生,认真完成论文工作,在确保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按日程妥善安排研究生论文送审、答辩的时间,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2. 我校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论文送审平台”双盲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特别提醒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及时或尽早送审论文。论文送审期间不提供任何信息,评阅结果返回后会上传至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请及时查看研究生管理系统和耐心等待。
3. 参加论文双盲审阅的研究生,请从研究生管理新系统申请和提交送审须有的两样材料。提交材料文件要求及命名要求如下:(1)去掉致谢、个人及导师信息的PDF格式论文(命名格式为:10307_学号_LW.pdf,如10307_2016201099_LW.pdf,已发表论文、获得的各项奖励和项目基金等与学位论文无关的内容务必去掉);
(2)文本文档格式的内容摘要(命名格式为:10307_学号_ZY.txt,如10307_2016201099_ZY.txt,留学生需要中英文两种内容摘要放在一个文本文档里);
(3)送审所需的EXCEL格式的论文送审信息表直接在系统中填写,内含的中英文论文创新点1、2、3请用中文填写,且每个创新点含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字);
(4)博士3份、同等学力博士5份、硕士2份评阅结果全部返回后,其中有1份结果为不通过在达到修改时间后需要重新送审的论文还需提交原专家不通过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和重新送审申请表合并的pdf版本材料,pdf版材料中所有签名务必去掉。需要申诉的论文需提交原专家不通过的论文评阅书和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合并的pdf版本材料,pdf版材料中请务必去掉所有人的签名。有重审和申诉需要的学生自己系统内均有模板。重审和申诉的学位论文请务必向系统内提交已向财务缴纳成功的评审费收据(缴费经费本号:250-822002,评审费中文博士论文每位专家570元、留学生博士论文每位专家1000元、中文硕士论文每位专家400元、留学生硕士论文每位专家650元)。
4. 研究生管理系统24小时均正常开放,10月11日后还安排了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6号、11月23号、11月30号为上传教育部平台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请需要盲审的研究生在送审日期的前一天将送审所需材料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并请导师审核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交材料不全导致无法送审的系统退回下一批送审。这些批次的送审安排不保证初审评阅结果能返回并赶上12月份学位会。
5.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7日,学位办暂停办理博士预答辩、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等工作。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