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函件
南农大研学位字[2013]23号
关于召开校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学位分委员会:
根据校学位委员会工作安排,请各分会于2013年6月15日前召开会议,主要议题:(1)审核2013年第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2)审核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3)修订《南京农业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2版)》(附件10)和《南京农业大学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0版)》(附件11);(4)审议《南京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2);(5)讨论《关于做好南京农业大学本硕博课程统一编码及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附件13)。
请各分会提前确定会议时间,通知有关学院研究生秘书认真做好有关会议准备工作,并将会期预先告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审核
1、各分会秘书应及时通知所属学院研究生秘书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硕士学位申请者的相关材料。通知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于6月9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及博士生发表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2、各分会秘书应预先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核对已完成答辩人员名单,领取每人《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博士生公开发表(或有录用证明)论文的复印件一套、《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3、准备每位申请人学位论文一本;打印学位审核表决票。
4、本次学位授予评审,应严格按照校研发[2012](第10号)《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和《南京农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各分会须对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录用证明,负责鉴定,符合规定者,方可审议和建议是否授予博士学位。
二、硕导增列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及时通知所属学院硕导申请人,按时领取、填写、提交申请表一份,提交分会秘书,以供分会评审。
2、打印相应表决票。
3、硕导增列应严格按照“任职条例”进行。填写硕导分会审核意见,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供校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三、各分会秘书职责
秘书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写好会议纪要。并于6月15日前由分会秘书负责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会议纪要》(附件1);
2、《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表决票》(附件2);
3、《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表决票》(附件3);
4、《学位申请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填写分会审核意见)各一式三份;
5、经核对并补充完善的《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附件4)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附件5);
6、《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6);
7、《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7);
8、《审核增列硕士生导师表决票》(附件8);
9、《通过审核增列硕导汇总表》(附件9);
10、《南京农业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2版)》修订意见
11、《南京农业大学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0版)》修订意见
12、《南京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意见;
13、《关于做好南京农业大学本硕博课程统一编码及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修改意见
有关表格及相关文件讨论稿可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sch.njau.edu.cn)下载。
联系电话:84396035
联系人:宋俊峰
E-mail:xwb@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