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承担“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见附件)的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一式二份),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的评审意见,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结题。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下载) 、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