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1﹞12号),经南京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上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现对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动态调整增列和撤销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5-8333515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503室。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名单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